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各类节庆、民俗、娱乐活动多,客流物流增加,火灾风险加大。为切实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呼吁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大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消除火灾隐患,一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共度平安佳节。
一、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二、企事业单位一定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体检”,合理的安排生产计划,强化员工集中住宿区域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工,对明火作业部位及易产生电火花、静电积聚的部位加强巡查监护。
三、依法依规举办各类民俗、节庆、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加强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四、文物建筑、博物馆、旅游景区、饭店、农家院等场所要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固有宣传设施对游客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严禁违规用火用电。
五、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外墙保温巡查和维护,发现墙体破损要派专人看护、及时修补;施工现场及室外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灭火器材,及时清洗整理可燃物,现场低落焊渣区域要设置专人看守;遇到大风天气,停止一切动火作业,并加强防火巡查。
六、居民要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不乱拉乱接电线,取暖电器远离可燃物。外出时,要做到“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燃气、关电源、关门窗)。不乱丢火种、烟头,不乱倒液化气残液,不私自改造天然气管道及炉具设备,不在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火区域燃放孔明灯、祭祀烧纸。
七、出行时,驾车或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各类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得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若发生火灾,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的物品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
八、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钱财,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九、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电瓶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十、未成年人发现火情后不得擅自扑救,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准确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附近有无标志性建筑等关键信息,留下姓名及手机号,以便消防救援人员准确快速到达处置火情。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各类节庆、民俗、娱乐活动多,客流物流增加,火灾风险加大。为切实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呼吁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大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消除火灾隐患,一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共度平安佳节。
一、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二、企事业单位一定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体检”,合理的安排生产计划,强化员工集中住宿区域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工,对明火作业部位及易产生电火花、静电积聚的部位加强巡查监护。
三、依法依规举办各类民俗、节庆、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加强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四、文物建筑、博物馆、旅游景区、饭店、农家院等场所要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固有宣传设施对游客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严禁违规用火用电。
五、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外墙保温巡查和维护,发现墙体破损要派专人看护、及时修补;施工现场及室外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灭火器材,及时清洗整理可燃物,现场低落焊渣区域要设置专人看守;遇到大风天气,停止一切动火作业,并加强防火巡查。
六、居民要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不乱拉乱接电线,取暖电器远离可燃物。外出时,要做到“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燃气、关电源、关门窗)。不乱丢火种、烟头,不乱倒液化气残液,不私自改造天然气管道及炉具设备,不在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火区域燃放孔明灯、祭祀烧纸。
七、出行时,驾车或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各类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得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若发生火灾,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的物品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
八、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钱财,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九、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电瓶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十、未成年人发现火情后不得擅自扑救,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准确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附近有无标志性建筑等关键信息,留下姓名及手机号,以便消防救援人员准确快速到达处置火情。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上一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 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