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84饶阳鸿源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RHY04-2017灭火器校表仪2012-03-20发布2017-03-20实施饶阳鸿源机械有限公司发布Q/RHY04-2017本标准由饶阳鸿源机械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郭温贤。Q/RHY04-2017灭火器校表仪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校表仪的型式与基本信息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校对灭火器压力表用灭火器校表仪(以下简称校表仪)。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一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226-2001一般压力表GB/T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5226.1-2002工业机械电器设备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13306-1991标牌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型式与参数3.1产品型式校表仪通过活管路、阀门、控制台、压力表,对灭火器用压力表进行校对,用XBY表示。3.2基本信息参数校表仪的基本信息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基本信息参数项目参数值标称电压,V220工作所承受的压力,Mpa1.7外观尺寸,mm5305001000要求4.1校表仪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2校表仪所用压力表应符合GB/T1226-2001要求,所采用的其他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并附有产品合格证;自制件必须经质检部门按有关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4.3外观4.3.1校表仪的表面应清洁无污渍,标志和标牌应完整、清晰、位置正确、固定牢靠。4.3.2外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涂层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应有漆瘤、流挂、起皮及明显的划痕等缺陷。Q/RHY04-20174.3.3校表仪管路应清洁干净,不得留有水分、油脂、铁屑及其他杂物。4.4尺寸公差尺寸公差应符合GB/T1804-2000的相应要求。4.5结构性能要求4.5.1校表仪装配应正确、可靠、无错装、漏装现象。4.5.2校表仪的电压表应准确、灵敏,电源及工作指示灯应工作正常无误动作。4.5.3校表仪的电磁阀应能自动关闭,启闭灵活可靠。4.5.4校表仪电器设备应符合GB/T5226.1-2002的要求。4.5.5校表仪应设置电源开关,电源指示灯应显示准确无误。4.5.6校表仪气路应密封良好,能承受1.5倍工作所承受的压力,经水压试验后,管道及接口无渗漏。试验方法5.1外观及装配质量目测,手感。5.2电器设备按GB/T5226.1-2002的相关规定执行。5.3仪表显示正常工作后,开启各种仪表按钮,观察显示是不是正常。5.4密封试验倍工作所承受的压力的水压,保压1min,观察管道及各接口处是否有渗漏现象。5.5外表尺寸外观尺寸及偏差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测量。检验规则6.1每台校表仪均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6.2出厂检验6.2.1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3、4.4、4.5.1、4.5.2、4.5.3、4.5.5的规定。6.2.2出厂检验如发现不合格项,允许修复后再检验,如果复检仍不合格时,判该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6.3型式检验6.3.1校表仪的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会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应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d)产品停产一年后,再次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3.2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入库时产品中随机抽取两台,如发现有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复检。若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处固定标牌,标牌的型式应符合GB/T13306-1991的规定,其上应注说明;制造厂名、厂址、产品型号、名称、出厂编号、日期、执行标准、主要技术参数。7.2包装产品出厂采用裸装形式,如合同规定必须包装发运,则包装应符合GB/T13384-1992的规定,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规定。Q/RHY04-20177.3运输产品在运送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不允许倒置和碰撞,并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损伤。7.4贮存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和无腐蚀的库房内,在正常保管情况下,自出厂之日起,应保证在12
C84饶阳鸿源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RHY04-2017灭火器校表仪2012-03-20发布2017-03-20实施饶阳鸿源机械有限公司发布Q/RHY04-2017本标准由饶阳鸿源机械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郭温贤。Q/RHY04-2017灭火器校表仪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校表仪的型式与基本信息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校对灭火器压力表用灭火器校表仪(以下简称校表仪)。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一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226-2001一般压力表GB/T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5226.1-2002工业机械电器设备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13306-1991标牌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型式与参数3.1产品型式校表仪通过活管路、阀门、控制台、压力表,对灭火器用压力表进行校对,用XBY表示。3.2基本信息参数校表仪的基本信息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基本信息参数项目参数值标称电压,V220工作所承受的压力,Mpa1.7外观尺寸,mm5305001000要求4.1校表仪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2校表仪所用压力表应符合GB/T1226-2001要求,所采用的其他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并附有产品合格证;自制件必须经质检部门按有关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4.3外观4.3.1校表仪的表面应清洁无污渍,标志和标牌应完整、清晰、位置正确、固定牢靠。4.3.2外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涂层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应有漆瘤、流挂、起皮及明显的划痕等缺陷。Q/RHY04-20174.3.3校表仪管路应清洁干净,不得留有水分、油脂、铁屑及其他杂物。4.4尺寸公差尺寸公差应符合GB/T1804-2000的相应要求。4.5结构性能要求4.5.1校表仪装配应正确、可靠、无错装、漏装现象。4.5.2校表仪的电压表应准确、灵敏,电源及工作指示灯应工作正常无误动作。4.5.3校表仪的电磁阀应能自动关闭,启闭灵活可靠。4.5.4校表仪电器设备应符合GB/T5226.1-2002的要求。4.5.5校表仪应设置电源开关,电源指示灯应显示准确无误。4.5.6校表仪气路应密封良好,能承受1.5倍工作所承受的压力,经水压试验后,管道及接口无渗漏。试验方法5.1外观及装配质量目测,手感。5.2电器设备按GB/T5226.1-2002的相关规定执行。5.3仪表显示正常工作后,开启各种仪表按钮,观察显示是不是正常。5.4密封试验倍工作所承受的压力的水压,保压1min,观察管道及各接口处是否有渗漏现象。5.5外表尺寸外观尺寸及偏差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测量。检验规则6.1每台校表仪均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6.2出厂检验6.2.1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3、4.4、4.5.1、4.5.2、4.5.3、4.5.5的规定。6.2.2出厂检验如发现不合格项,允许修复后再检验,如果复检仍不合格时,判该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6.3型式检验6.3.1校表仪的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会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应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d)产品停产一年后,再次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3.2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入库时产品中随机抽取两台,如发现有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复检。若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处固定标牌,标牌的型式应符合GB/T13306-1991的规定,其上应注说明;制造厂名、厂址、产品型号、名称、出厂编号、日期、执行标准、主要技术参数。7.2包装产品出厂采用裸装形式,如合同规定必须包装发运,则包装应符合GB/T13384-1992的规定,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规定。Q/RHY04-20177.3运输产品在运送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不允许倒置和碰撞,并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损伤。7.4贮存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和无腐蚀的库房内,在正常保管情况下,自出厂之日起,应保证在12